导读
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告诫消费者订年夜饭谨防“三大陷阱”。
西安5名律师起草了首份年夜饭预订合同,并尝试推广。
两条消息的相同背景是:选择在酒店、饭店吃年夜饭的消费者越来越多,而对年夜饭的消费投诉也呈上升趋势。
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对示范合同举手赞成,但都担心商家不和自己签。大多数商家对此反应冷淡,甚至明确拒绝。
中消协常务副秘书长武高汉的观点一针见血:“毕竟这种合同文本并不具有强制力,没有法律要求商家必须签这样的合同。”
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近日,发布消费警示,告诫消费者订年夜饭谨防“三大陷阱”。
不谋而合的是,在陕西西安,李德军等5名律师共同起草了一份《年夜饭预订合同》,并尝试向消费者和饭店推广这一合同。
两则消息的相同背景是,年夜饭市场越来越火爆,但对年夜饭的消费投诉也逐年上升,食品不卫生、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问题层出不穷。中消协将之归纳为“菜单陷阱”、“原料陷阱”和“收费陷阱”。
年夜饭的陷阱如何避免?一纸合同能否解除年夜饭纠纷带来的烦恼?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
避免陷阱律师支招签合同
“朋友一次无意中的抱怨,让我萌生了起草这一示范合同的想法。”2月11日,李德军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李德军告诉记者,去年他的这位朋友在一家经常吃饭的饭店,提前半个月预订了一桌年夜饭,没曾想,除夕那天人很多,停车位都满了,全家人只好在很远的地方停了车,走着去了饭店。等到了饭店,预订的包间又没了,这顿年夜饭一家人吃得很不舒心。
如果拟订个合同,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明确下来,一切麻烦不就都解决了吗?身为律师的李德军马上想到了这一点。几位律师一合计,年夜饭预订合同就这样出炉了。
李德军把他们起草的合同挂在了网上。记者看到,这个合同共12条,对年夜饭用餐时间、价格、停车等都作了详细约定。合同还约定,商家应提前告知收费项目,同时消费者在就餐时可自带酒水。如果任一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双方发生争议时,可请求消协调解,或按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赞成商家反应冷淡
商家对这样的合同能买账吗?消费者对此又有何看法?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先后走访了10家餐厅。
有8家酒店明确拒绝了记者的提议。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烤鸭店,接待人员称“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在一家火锅店,服务员称,年夜饭的订餐其实与平时订餐没有什么区别,客人随来随点,“没必要签合同”。
一家较为大型的酒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一般不会拒绝签订这样的一份合同,但前提是“跟有长期业务来往的客户签或者订5桌以上的客户签”。
也有商家告诉记者,如果签订合同能避免纠纷,他们很愿意。他们不愿为了一顿饭和消费者闹得“脸红脖子粗”,毕竟靠的就是“回头客”。
而消费者的反应显然热烈得多。刚刚预订了年夜饭的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说:“去年春节期间我在酒店预订了年夜饭餐饮包房,可就在春节前两天酒店却通知我说订的包房没有了,让我去取订金。后来我找了好几个地方也没讨回一个说法,整个春节为这事生了一肚子的气。”这次张先生通过电话先后与几家酒店预订了餐饮客房,对方一听说他要签“预订合同”,都表示没有这个必要。
一位消费者向记者道出了心声:“年夜饭和婚宴等都有特殊的意义,如果到吃年夜饭的时候,餐馆突然告诉我们,没地方了,大过年的,谁心情能好呢?一家人本想团聚一下,却如此扫兴,心情的损失谁又能赔偿得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