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愁了 两个月的低保金一起发
时报1月4日讯(记者 赵治国)从元旦起,我市提高了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今天,市民政局宣布,1月底前,全市低保户将能领到1月和2月两个月的低保金,以便欢度春节。
据介绍,从2007年1月1日起,市内五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60元,长清区由180元提高到220元,其他县(市)保障标准也全部提高到20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以上。
市民政局局长孙竹兮今天表示,今年2月份的城市低保金正在提前进行审核审批。本月月底前,1月和2月两个月的低保金将按照新的标准同时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手中,以保证困难市民能有较充裕的资金欢度春节。
据悉,2006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救助81.2万人次,发放保障金7053.5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全市农村低保累计救助12.9万人次,发放保障金1197万元。同时,发放水价补贴118.1万元,保障23.6万户。
看病价降了 市民临床用血有望更便宜
时报1月4日讯(记者 范俐鑫 通讯员 荣迎 程刚)今天,记者从省血液中心济南血站获悉,原来血站配送到医疗机构的悬浮红细胞供应价格为320元/单位(1个单位相当于200毫升),现在价格降到了230元/单位。这意味着,市民用血有望更加便宜。
“患者临床用血所交的钱只是血液采集、分离等方面的成本费,而血液本身是无偿的,是不收钱的。”据省血液中心济南血站站长宋玉和介绍,这230元的费用包括检验费(包括艾滋病、黄疸指数化验等)、献血员保险费、献血纪念品、购置仪器设备费、提取无偿献血备用金以及其他耗材(如采血袋、消毒剂、无菌药棉等)等33项内容的相关费用。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其中,配血费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储血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具体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
日前,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我省临床用血项目及价格问题的补充通知》,对我省23个临床用血项目进行规范补充。其中,洗涤红细胞每单位240元(200毫升全血制备)、冷冻红细胞每单位980元(200毫升全血制备)、浓缩红细胞每单位240元(200毫升全血制备)、新鲜血浆每100毫升40元。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血站供应价格,在医疗机构配血费和输血费不变或价格降低的情况下,市民用血将有望更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