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4日讯 省教育厅14日出台意见,将在我省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从而切实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育的做法。
据介绍,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是我省教育质量评价和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其总体目标是: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省逐步建立起由省、市、县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为我省教育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结果不用于评价学校、教师、学生,只是通过监测数据和监测结果的发布,科学诊断我省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帮助寻求解决方案,探索基础教育发展的规律、人才成长的规律和教育管理的规律,引导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监测不向学校和学生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现阶段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重点领域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公民素质、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学生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与社会环境等六大领域。
省教育厅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反映出的国家课程方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