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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体测新规:残疾考生可免试获满分

发布日期:2008-03-19 09:00:18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 18日出台的《济南市2008年中考体育考试改革政策》对伤残及往届毕业等特殊考生,作了特别的规定。

  《政策》规定,凡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长期伤、病免修体育课,不能完成测试者,须由县级以上民政、残联和医疗部门出具证明,并按要求填写《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试照顾申请表》,经核准,方可免于考试。

  对于免于参加考试的考生,《政策》规定的计分标准为:残疾考生计60分,长期伤、病考生计45分。临时伤病考生计35分,此类考生初中阶段体育成绩不再计算。

  往届毕业生、未在外地参加体考以及因初中体育成绩不全,而未在初中毕业学校评定初中阶段体育成绩者,除测试身体形态、素质和运动技能规定的项目(满分30分)外,增加50米跑(满分10分)和1000米(男)、800米(女)(满分20分)的考试。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未在外地参加体考、体检者,由补习单位组织或自行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体考、体检手续。已在外地参加体考、体检回济南参加中考的考生,凭所在市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考试成绩证明,换算成济南市的体考成绩和体检结果。

本文关键词:残疾 考生 满分 中考  责任编辑: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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