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3月27日讯(记者李萌博)济南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济南市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均进行公开招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全额预算管理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全市集中统一组织一次;因工作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时组织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特殊性专业人才的招聘工作,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济南市人事局汇总各单位的招聘方案,通过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中国济南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知识测试。职业能力测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济南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知识测试由济南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进入面试人选应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具体面试方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