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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非居民供热价先调整 居民供热价需听证

发布日期:2008-09-28 08:24:46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李绍庆

  记者了解到,省物价局就做好今冬城市供热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在按规定程序听证之后,可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对于非居民供热价格可先行调整,并可以一步调整到位。

  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地,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情况、居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财力状况等,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居民采暖价格应分步调整、逐步到位,非居民供热价格可以一步调整到位。除居民采暖价格须按规定程序听证外,非居民供热价格可先行调整,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等更为灵活的定价形式。

  另据介绍,为确保热价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听证、备案等程序;此外,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调价方案。另外,要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要按照“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要求,给予适当补贴。(李绍庆)

本文关键词:山东 非居民 供热 调整 听证  责任编辑: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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